昆明市卫生学校教学过程管理规定
分类:教务管理 发布日期:2018/04/24 12:00:00 阅读(11182) [小] [中] [大]
教学过程要始终坚持学生的主体作用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在教学活动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学过程要体现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重视创新能力培养,强化职业技能训练。教学过程管理包括: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实验、实训、大型作业、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实习阶段操作考试、毕业考试等教学环节的管理。教务处将对教学过程进行全员全程的监控,保证教学质量。
一、课堂教学过程
(一)编制学期授课计划
1.每学期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通过各教研组落实到每一位教师。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在熟悉教学大纲和实施性教学计划,通晓教材内容的基础上认真编写制订好学期授课计划。授课计划应于放假前一周完成。授课计划一式三份(任课教师、所在教研组、教务处各一份)。授课计划经教研组长审核后以打印件和电子文件形式报教务处并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执行。教务处留存审核盖章的打印件文本。
2.上报时间。教师制订好的学期授课计划,于新开学后第一周内上报教务处,最后经教务处审定作为学期课程授课依据。
3.学期授课计划基本内容:授课周次、节次、章节名称、内容摘要、课型、教具、课内外作业题号(或题数)、阶段测验、复习、实验、实训教学等安排,成绩考核的方式、次数,并附有编制说明和计划,注明使用的班级、学期。一般以两节为一个单位。同时制订实验计划,应列出本门课学期应开设的实验次数、内容、要求、每次实验所需要课时及时间安排,该部分授课计划需送实验实训室执行。
4.授课计划调整。审批后的学期授课计划不得轻易改变。如需调整计划,调整学时数幅度较大的,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理由,经教研组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执行。调整应有记录。
5.授课计划检查。教研组、教学督导组应对每位教师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教务处。
(二)教案编写
1.教案(又称课时授课计划)包括:首页(班别,授课日期,课题,教学目的要求,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法及教具,课外作业);教学内容(含复习、提问、课堂练习等)和教学后记。教案要注重反映教师的课堂教学组织构思,结合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程序,教学内容要因课程特点而异,不要流于形式。新教师应具体详细编写教学内容,老教师可概括扼要。
2.教师在钻研教学大纲、教材和全面了解学生的基础上,认真设计课堂教学、书写教案。一般每两学时编写一个教案。每次课必须用新教案,教案要填写规范,不可缺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有时间分配,内容充实。开学前提前写出两周余量,平时至少有一周余量,由教研室负责检查,学期结束后装订存档。
(三)备课
备课是上好课的前提,是上好课的最基本要求,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节课,教师通过备课才能形成良好的现实教学能力。
1.教师应反复钻研教学大纲和教材,掌握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的要求,熟悉教材内容(含重点、难点、关键、前后联系等)。备课不但要备内容,而且要备教学手段教学方法。
2.教师还应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学习方法和习惯,掌握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心态以及接受能力。
3.教师备课应以个人钻研为主,辅以必要的集体研究。教研组应组织必要的集体备课,每学期1-2次,主要内容: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研究重点难点解决措施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等。
4.坚持超前两周备课,各教研组应经常抽查教师的教案,教务处也应随时抽查,反对无教案上课或用旧教案上课的现象。对发展较快的学科,要及时更新教案内容。
5.任课教师在学期结束后应把学期授课计划、教案整理装订好,作为教学资料保存,以备参考与检查。
(四)上课
1.教师是课堂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必须严格按照课程表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误课、不无故缺课、不提前下课、照章办理调、代课手续。教师必须充分利用上课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2.教师在上课的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规范,管教管导。
3.教师上课必须注重自身仪表、着装、教态和表率作用。衣着整齐,举止文明、大方,为人师表。
4.刚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无备课笔记一律不准上课。
5.理论教学内容力求做到语言生动简练、板书工整、条理清晰、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重点、难点突出。
6.实践教学要求较高的课程,教学过程中要重视学生实际技能的训练,合理安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比例。
7.教师每次课后必须认真填写教学日志,检查学生缺勤情况。督促学生遵守纪律。
8.教师上课必须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逐步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充分利用先进的教学设备和多媒体教学手段,有目的地进行直观教学,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独立思考能力。
9.关心学生和爱护学生是教师的职责,教师在教学中要做到教书育人。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听取学生意见,进行教学分析,总结教学经验。
(五)作业布置和批改
作业和实验报告是学生运用知识解决问题,巩固已学知识、培养能力的教学活动之一,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是教师检查教学效果,了解学生学习和掌握知识情况,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的途径之一。
1.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教材的内容,布置适量作业。实验课后要有实验报告。作业题要认真选择,题目要有利于知识的掌握、巩固和能力的增强。
2.作业或实验报告要及时批改评分和写上批改日期,并作为检查教学效果和学生平时成绩重要的内容。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记录和分析,在下次课中集中讲解。
3.任课教师对学生作业在学期初就要提出严格要求。对解题规范和书写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学生完成作业的态度和质量要严格要求,对作业完成好的要及时表扬,完成质量较差的要求重做或修正。4.作业成绩可根据完成作业的态度和质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记载。
5.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作业缴交的考勤,对缺交、漏题和抄袭作业的学生要随时进行教育。
(六)课外辅导规定
加强对学生的个别辅导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掌握已学知识,学有所得不可缺少的一环。课外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和补充,是因才施教,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习进步的有效方式。教师应深入了解所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并进行分析和分类,根据不同学生采用不同的辅导方法,对接受能力较差的学生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辅导活动。教务处每学期编制课外辅导安排表,各任课教师要认真执行。
1.课外辅导的形式包括:课外辅导课、答疑、指导学生阅读和实践活动。
2.教师应按教务处安排下班辅导,同时积极参与第二课堂活动。
3.教师除按规定时间下班辅导外,提倡利用课余时间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答疑或开展其他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种学习、竞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能力。
二、实践教学管理
实践教学内容和要求应与国家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和创造能力。学校将切实加强实践教学管理,健全制度,全面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就业必需的技能,确保学生达到专业培养目标规定的要求。
我校实践教学过程包括:实验、临床技能训练、临床课间见习、社区实习、临床毕业实习等。
(一)实验教学管理
规范实验教学管理,保证学生受到基本实践技能的训练,养成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
1.教师接受教学任务后,应同时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和实验计划。
2.凡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项目必须开出。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选用或编写实验指导书,拟定实验计划,制定实验课的考核办法。
3.任课教师应将学期实验计划与学期授课计划同时交教研组长初审,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审批后的学期实验计划分别报送实验室和教务处。
4.任课教师要认真按大纲要求做好实验课的备课工作,预作实验,写好教案。备课内容包括:实验目的要求,实验原理,仪器设备,教学模型,操作规程及操作规范等,可能发生误差的原因,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做好实验分组安排,布置预习实验指导书。
5.任课教师应做好实验组织工作和指导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实验规章制度,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验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在实验进行中,教师要做好现场指导,示教,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引导学生观察实验并进行分析,保障实验安全,指导学生处理各种事故。
6.实验完毕,任课教师应会同实验室工作人员检查各实验小组的实验结果,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验日志。实验员要及时清点、检查仪器设备,教学模型,调整还原至起始备用状态。
7.任课教师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凡单独考核成绩的实验课,必须进行综合考核,制定考核标准。实验课总评成绩由各项实验报告、实验操作表现或综合考核等成绩组成。
8.实验指导教师要根据实验项目提前做好实验课的一切准备工作,参加实验课教学的辅导,协助指导学生实验操作。
(二)实训教学管理
临床技能训练(实训)是培养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重要教学环节。我校的技能训练主要包括:基础护理技术、临床诊治基本技能、专科护理技术等。并随着专业设置的变更而增加。
1.凡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训项目必须按教学进程表认真执行,若需变更,应由教研组提出书面报告,送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2.所有实训必须有大纲和指导书。实训大纲和指导书可由担任该任务的教研组结合本专业实际组织编写,由教务处、医研室组织审定后执行。
3.教务处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将实训任务下达给实训管理部门。教研组、实训管理部门根据实训任务派出指导教师。
4.实训指导教师负责编写实训计划。技能等级考证训练要依据有关行业制定的技能等级鉴定标准,编写或选用训练计划和考核办法;按实训计划和大纲编写教案,做好实训前准备工作,组织指导实训,进行考核、成绩评定及总结。
5.指导教师应将学期实训计划于开课前一周交教研组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6.指导教师应检查学生预习情况,讲解实训目的、要求和方法,提出注意事项,做好现场指导,并进行必要示范操作;检查学生的操作情况,记录学生实训中的表现。实训完毕,指导教师应检查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填写实训日志。
7.实训过程中监督学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若发生事故,应及时负责处理,并做好事故记录,及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对违反安全规程且不听劝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停止其实训并向教务处汇报。
8.实训期间要求学生做好笔记,按实训指导书要求完成实训专题报告,交指导教师批阅。指导教师结合学生实训表现评定学生实训的平时成绩。
9.无实训笔记、实训报告的学生不予评定成绩,无故不参加实训者,以旷课论。参加实训时间不足1/3者,即为实训不及格,以零分计。
10.教学计划要求规定参加技能鉴定的基本技能训练,以技能鉴定结果为其成绩。实训成绩单独列入成绩册。
11.实训结束后,指导教师应于两周内向教研组提交书面实训总结和记录。
(三)临床见习教学管理
临床见习是医学教育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临床见习教学,提高临床见习课的教学质量,应按本规定的要求实施临床见习教学工作。
(1)临床见习教学任务由教务处按学期下达,各相关教研组或学科制定临床见习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2)教研组要组织专业教师编写课程见习大纲和见习指导。见习大纲和指导要根据临床医学的发展和特点,与时俱进,不断地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之与现代医学发展相适应。同时组织不同形式的临床见习教学检查和评估,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
(3)带教教师。各教研组要选派临床经验丰富、教学意识强有责任心的教师承担临床见习的教学工作。医院临床见习带教老师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三年以上本专业临床工作经验。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随意更换临床见习带教老师。
(4)临床见习带教老师要掌握教学大纲、见习大纲的要求,熟悉教材和教学对象,认真备好每堂课。
(5)临床见习带教老师上课前要认真准备病人(病例)及相关资料;上课时讲解要条理清楚,示教要准确规范,指导要耐心细致;下课前要组织学生讨论,对病例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引导学生将理论知识与临床实践有机地结合;课后对学生进行测验或要求学生书写见习小结并认真修改。
(6)临床见习带教老师带教时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7)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维持正常的医疗秩序,临床见习以学生小组为单位,每个见习小组一般不得超过15人,带教老师相对固定。
(8)学生上课应认真做好记录,勤于思考,敢于提问;课后要书写学习小结或体会。
(9)临床见习课,学生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男生不得留长发及胡须,女生长发者必须盘起后用工作帽遮住。未穿工作衣帽或形象不佳者,带教老师有权拒绝学生进入病房见习。
(10)学生要遵守教学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凡一门课程的见习课缺课超过三分之一者,取消其该门课程理论考试资格。
(11)学生进入医院,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保持病房安静,维护病房环境,未经带教老师许可,不得随意翻阅病历,注意医疗保密。
(12)学生对病人要有礼貌,关心、爱护和尊重病人,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
(四)临床毕业实习管理
1.实习目的
临床实习教学是医学及相关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其目的是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树立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是培养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思维方法;是培养学生在医疗护理实践中学会运用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认识疾病与防治疾病,进行病人护理,不断开发智力与提高能力,对学生进行综合训练的重要阶段,为毕业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组织管理
临床实习管理在学校方面,分四级管理,即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班主任——实习小组长。第一级是由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第二级由教务处负责实习教学管理,学生处负责学生管理;第三级由班主任负责日常管理;第四级由各实习点设小组长负责联络医院与学校。各实习小组长由学生处及班主任指定。
(1)教务处工作职责:
①制定整体实习计划;
②联系实习单位;
③落实实习安排计划;
④安排实习人员;
⑤开展实习前教育;
⑥定期巡查实习点,检查实习工作(每学期至少两次);
⑦实习总结(每阶段一次);
⑧经常与实习单位取得联系,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学生处工作职责:
①负责实习期间学生纪律的管理;
②针对性地开展与专业有关的岗前教育;
③与教务处定期巡查实习点,检查实习工作并进行总结(每学期至少一次);
④处理其他与学生管理有关的问题。
(3)实习班班主任职责:
①协同教务处和学生处管理本班实习生;
②经常与本班实习生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实习的校领导、教务处和学生处汇报;
③协助有关科室及专业老师深入各实习点检查实习工作,并及时反馈与总结;
④负责实习生具体出校与返校安排事宜。
(4)实习小组长职责:
①负责组织本组同学按时到实习单位报到;
②负责向实习单位介绍我校情况,实习生的专业性质及学校要求;
③协助医院制定《实习轮科编排计划》;
④做好学校——实习生——实习单位三者的桥梁作用,及时传达并反馈实习信息;
⑤经常与实习单位领导取得联系,了解动态;
⑥负责本组同学实习鉴定的收集、整理;
⑦实习结束前负责给实习单位书写感谢信。
3.实习生守则
(1)实习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人员守则。
(2)遵守劳动纪律,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自己调动上下班时间,如因急事离开,应经科室负责人和带教老师同意,并说明去向;不得私自换班、替班,严格按规定进行轮转值班;要求实习生提前15分钟上班,作好各项准备就岗工作;上班时间不得办私事,不看与实习工作无关的书籍;不在病房谈笑玩乐;不得借用患者物品;不得会客或打私人电话。
(3)服从科室安排,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对人有礼,仪表端庄,勤学好问,认真负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有意见应善意提出,或直接向护理部或医务科反映。
(4)严格遵守医院各项管理规范,爱护病员,发扬救死扶伤,实行革命人道主义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伤病员服务。按护理要求,想方设法满足伤病员的基本需求,尽力解决患者的健康问题。树立高度责任心,不允许有为达到个人学习目的而损害患者健康的行为。养成良好的护德护风,不得接受患者礼物或红包。
(5)工作认真严肃,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实习生应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施行各种操作,在未征得教师的允许下,不得擅自单独进行或抢夺操作机会;严格遵守查对制度,严防差错事故发生,执行各项技术操作应征得带教老师同意及查对后方可进行。一旦发生差错事故,要立即报告带教老师或护长,以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事后找出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在24小时内报告班主任。
(6)爱护公物,厉行节约,不得取用病区公物(包括纸张、纱布、棉签、一次性用物、药物等)。如有损坏或遗失应及时主动报告,并按实习医院的有关规定赔偿。贵重仪器末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动用。
(7)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制度。对于危重患者的病情、特殊患者或自己不清楚的问题,未经上级医生或护士同意,不得自作主张告诉患者或家属,不擅自发表病情意见。
(8)严格执行请假和考勤制度。
(9)护生要重视基础护理工作,参加病区的晨间护理,实习护士必须经常深入病房,细致观察病情变化,了解患者饮食、心理状况及护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做好护理记录。
(10)凡是安排讲专科小课、学生集中及护理查房时间,无论实习生休息日、夜班或上中班均应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
(11)实习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该科实习成绩作不合格处理。
(12)及时、认真完成各科实习报表及实习小结,半个月书写实习日志。实习生在科室学习结束前3天应将学习手册、鉴定表及作业等交齐给带教老师。
(13)实习生除休假外不准外宿,晚上10点钟前必须回到宿舍,外宿者必须书面向舍长请假(不得叫人代写),违者作旷工处理。
4.请假和考勤制度
(1)实习生必须遵守学校和医院(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遵守实习生守则;
(2)实习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作息制度,提前十五分钟到科室做好上班前准备,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旷课);
(3)实习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一般节假日(包括星期天)应在原地休息,需要离开本地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4)除国庆节、春节假可根据医院情况进行调休外,其它节假日一律不予调休、补休、积休;
(5)请假
①事假: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严格按学校和实习医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离开实习单位,在离开前应报告实习组长并(由实习组长)在实习手册中登记。
②病假:请病假者凭镇区医院或以上等级医院(急诊例外)病假证明办理,原则上就地休息治疗。
③无特殊理由缺勤而事后补办手续一律作旷工处理。
④补实习规定:病假、事假按实际天数补实习;每旷工1天补实习5天;补实习时间由病区护长及护理部安排实习5天(于实习结束,在原实习医院补,所需费用自理);累计旷工超过6天者退回学校,中断实习。
(6)请假批准权限
0.5~1天,由实习带教老师批准,当事人报班主任和负责组长。
2天~3天,由实习科室负责领导批准,当事人报班主任和负责组长。班主任在24小时内报告学校学生处和教务处。
4天或以上,由实习医院(站)科室负责领导和学校科室负责领导共同审批,实习科室负责领导报护理部,学校科室负责领导通知班主任和负责组长。
5.实习考核与鉴定
1.实习期间安排出科考试。实习期间的考核成绩按出科理论考试占30%,临床技能操作考核占70%计;
2.实习期间,请假时间累计超过本学科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以上者,不能参加该学科的出科考试,其成绩记以“零分”,视其具体情况由医院或学校决定是否给一次补考(含实习)机会;
3.出科考评表由学生自带,学生在出科前填做好自我鉴定,交带教老师,其他部分由带教老师与科室负责人商定后填写;
4.实习全部结束,实习生要认真地填写“毕业实习鉴定手册”,由实习组长负责收齐、交医院有关科室( 如:护理部或医务科),经实习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各科出科考核成绩表寄回学校或密封后带回学校交班主任转交教务处审核,存入学生档案;
5.毕业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毕业考试。